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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口試申請流程
國立中興大學土木工程學系
《博士生》資格考核、論文學位考試(口試)流程
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

學科筆試申請

  • 學科筆試申請時間:每年2/159/15前送件(108學年度開始實行)
  • 學科筆試考試日期:每年3月中旬10月中旬

學科筆試作業

  • 經本系系務發展委員會開會審查資格後,由系主任發聘書聘請命題委員擔任命題及閱卷老師。
  • 考試日期/時間/地點/科目/方式:由系辦統一排定,於學科筆試前通知學生。
  • 學科筆試結果通知正本(一式二份),轉交由「指導教授」及「學生」自行存檔。
  • 第一次未通過之科目,須於次學期或次學年申請重考一次,若仍不合格,應予退學。

登錄博士候選人

  • 學科筆試合格後並撰妥博士論文研究計畫得申請博士研究考核,自行召開「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委員會」,經委員會三分之二(含)以上之委員考核通過始為合格。(註:考核委員有校外者,可補助1次交通費,需檢附會議紀錄及來程車票)
※博士學位論文口試申請流程

學位考試(口試)資格要求

  • 系辦依據畢業條件進行線上畢業學分審查,審核通過始得提出論文考試申請。

學位考試(口試)申請

  • 論文口試申請時間,請依系辦公告之「論文口試申請時程」辦理。
  • 口試委員5~9人,其中校外委員須三分之一以上。
  • 論文指導教授為當然口試委員不得擔任召集人。
  • 線上登錄

    教務資訊系統(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學生操作手冊)

    • 上傳學術倫理修課證明(105學年度以後入學者)→學術倫理修課網站
    • 登錄學位考試中英文題目、時間、舉行地點。
      ➥請先與系辦(分機222)確認教室借用狀況,舉行地點請登打「土木環工大樓?幾樓?幾室」或「混凝土科技大樓?幾樓?幾室」。
    • 登錄考試委員資料:姓名、服務單位(包含系所全銜)、職級、最高學歷。

      ➥請先與系辦(分機268)確認,未曾擔任過本系口試委員,需請口委填寫外聘學位考試委員個人基本資料表,再e-mail電子檔至承辦人陳怡瑾信箱( yijinchen@nchu.edu.tw )

      範例

  • 繳交紙本文件

學位考試(口試)前置作業

  • 經本系系務發展委員會開會審議通過,依行政程序經系主任及註冊組審核核章。
  • 審核通過後,系辦將通知申請人至系辦領回學位考試委員聘函。
  • 口試委員於口試當天駕駛進出校園之車輛,請口試學生需於口試前7天(不含六日)向系辦承辦人廖月梅提出申請,以利登錄本校洽公車輛通行系統得以免費入校。
  • 畢業論文原創性比對,請至本校圖書館「turnitin著作原創性比對系統」進行論文比對,系辦承辦人陳怡瑾(分機268)。
  • 異動口試日期,請於原訂口試日前1週(不含六日),至系辦承辦人陳怡瑾處修正已審核之考試申請書及教室借用申請單,經指導教授簽章,並檢送異動(前)後之聘函,送系辦更正重跑流程;惟中英文題目在成績未登錄前仍可於系統修正。
  • 取消論文口試,請於口試前填寫(F2-51)取消口試申請書,經指導教授簽章,送至系辦承辦人陳怡瑾。

學位考試(論文口試)

  • 論文口試當天需準備文件:
    • 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→請至教務資訊系統學位考試系統下載列印。
    • 學位考試論文口試評分單→請至教務資訊系統學位考試系統下載列印,1位口委半張。
    • 論文審核頁→請用打字(除簽名處)不得手寫 。
    • 畢業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→提供口試委員審閱
  • 論文口試結束後:
    • 論文口試通過後,請繳交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(需經指導教授簽章)至系辦承辦人廖月梅,系主任核章由系辦統一辦理,再送本校註冊組登錄成績。
    • 報支口試費及交通費:
      • 若口試委員搭乘高鐵或台鐵,請繳交來程票根或告知來程票價至系辦承辦人廖月梅,據以報支高鐵或台鐵來回票之交通費。
      • 若自行開車得按機關所在地及出差地為起迄地點,以每公里新臺幣三元報支來回交通費,不得另行報支油料、過路(橋)、停車等費用。
      • 搭乘計程車之費用,不得報支。 

畢業生離校手續

  • 辦理時間:請依本校行事曆辦理。

    第1學期於1月底前完成口試,於第2學期開學前完成離校。
    第2學期於7月底前完成口試,於8月底前完成離校。

※ 相關法規:請至「教務處/法規章則」,或「土木系/文件下載/行政法規」下載查詢。
  • 本校博士班章程
  • 本校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
  • 本校博士班學位考試細則
  • 本校碩博士班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作業要點
  • 本校土木工程學系博士班研究生相關規則
  • 本校土木工程學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辦法
  • 本系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機制(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施行)